水平垂直燃烧试验箱适用于在规定火源直接燃烧下测定超薄资料的不延燃性能。
仪器结构:
垂直/水平燃烧实验机依照UL94规范出产,该设备由控制箱、垂直空气箱、燃烧喷嘴、电磁阀、高压点火器、电线试样夹具、煤气管、气体源、内外火焰调理装置、信号控制线组成。本机整个过程都采用全自动,如:电子点火、停燃时刻、燃烧时刻、燃烧次数都可自动完结。
实验留意事项
1、实验前,先在喷灯燃气进口管处接好液化石油气罐胶管,燃气进入需接调压阀,然后将信号控制线连接起来,接通控制箱的电源开关,检查连接正确无误,应留意有无漏气。如无漏气,方可将电源开关打到开的方位上。打开气瓶总阀,旋开调压阀开关,乙炔减压阀的高压表指示的压力应在0.01~0.02Mpa(此为出气的工作压力) ,如超越0.02Mpa 会有风险,或许会有漏气现象。
2、实验完毕后应关掉电源开关和气瓶总阀,确认无燃烧物冒火,才可离开现场。
可延性实验方法
试样的制备:
1)从被试覆箔板上切取长度为125±5mm 、宽度为13±0.5mm , 厚度为原板厚的试样。取样不在边缘25mm 以内进行。水平法取4个试样,垂直法至少取10个试样。
2)试样边缘要平坦,边角半径不得超越1mm 。
水平燃烧实验法
① 在试样的一端部25±0.5mm 处画一条与试样纵轴垂直的标志线。 ② 将试样没有符号的一端夹在实验装置的试样夹上,使试样的纵轴呈水平方向,横轴与水平程45°±10°倾角,并能看到试样的标志线,将一块约8目/cm的清洁的金属网夹持在试样下方相距10±1mm 处,并使试样不受夹持的自在端有13±1mm 伸出金属网外。
③ 在远离试样处,点着本生灯,并调理至产生25±1mm 高的蓝色火焰,
调理供气量和通风量时,先调理成25mm 高的黄顶蓝火,然后增大通风量,使火焰顶部黄色根本消失,此时,再测定火焰高度,如有误差,应再校正。
④ 移入火焰,接触试样自在端的底边,灯管中心轴必须与试样纵轴向底边处于同一垂直平面,与水平面成45°±10°的倾角,火焰点着试样的自在端约6.5mm 方位,坚持灯具方位不变,经30S 后,移开本生灯。假如点着时刻不足30S 而火焰烧至由端25mm 处标志线,此时应即移开本生灯。
⑤ 丈量从移开本生灯至火焰从试样消失为止的燃烧时刻,以秒表示。
实验成果鉴定
以4个试样燃烧时刻的平均值和恣意一个试样燃烧是否超越自在端25mm 的标志线为实验成果;并记录资料是否熔化滴落;若有滴落,滴落物是否燃烧。
垂直燃烧法
①试样分为2组,每组5个。一组试样按正常的实验条件预处理48h ,另一组置于温度125±2℃的恒温箱中处理24h, 然后置于室温下的干燥器中冷却不少于4h 。
② 将试样距端部6.5mm 部位夹在实验装置的试样夹上,使试样纵轴方向坚持垂直。
③ 在远离试样处点着本生灯,并调理至本生灯管顶部19±1mm 高的蓝色火焰,调理方法与“水平燃烧法”中的第③点相同。
④ 移入火焰,使试样自在端离本生灯管顶部10±1mm ,火焰对准试样中心方位,燃烧10S 后,再次移开本生灯。使本生灯的火焰与试样间隔不小于150mm 。
⑤ 丈量移开本生灯至火焰从试样上消失为止的燃烧时刻,以秒表示。 ⑥ 丈量从再次移开本生灯至火焰从试样上消失为止的有焰燃烧时刻和无焰燃烧时刻,以秒表示。
⑦ 若本生灯在施加火焰时熄灭了,应立即重新点着施加在试样上,使总的点着时刻仍为10S 。在0S 的点着时刻内施加火焰不能踩过3次,否则不能作鉴定根据。
若在点着时刻内有熔化物或或可燃物掉下而影响实验时,可将本生灯歪斜一个角度,大倾角可至45℃,也可以将本生灯稍微违背试样13mm 一边,以放置资料熔滴落入本生灯管内。
若试样熔滴或燃烧而耗掉了,可手持本生灯,在点着时刻内坚持本生灯管顶端与试样底部间隔为10mm
实验成果鉴定
以每个试样的每次燃烧时刻,每组试样10次燃烧总时刻,每个试样在第2次移去火焰后火热燃烧的持续时刻,是否燃烧到夹具处,是否有能点着薄棉纸的可燃微粒从试样上滴落等作为实验成果。 实验成果分为FV0级和FV1级, 其等级的鉴定依据列于表6.
若5个试样的10次有焰燃烧总时刻满意要求,而每次燃烧时刻有个别不符合要求时,则另取5个该组试样进行实验,若第2次实验,满意全部要求,则鉴定为合格。
若在任一组5个试样的10次有焰燃烧总时刻超越要求,但不超越5S ,则另取5个该组试样进行实验,若该组总的燃烧时刻满意要求,则评为合格。
若两组实验成果都符合要求,但不同等级时,则以低的一级作为鉴定级。
